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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贸市场农产品快速检测制度
发布时间:
2023-04-04 21:47
一、农产品快速检测制度,是指农贸市场开办单位采用试纸、仪器等手段,对市场上市交易的农产品残留的有毒有害物质、病虫害等指标进行快速定性检测,实现对农产品质量监管的市场管理制度。
二、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得上市销售,包括: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、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农产品;农药、兽药、重金属或者致病性寄生虫、微生物、生物毒素等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;使用保鲜剂、防腐剂、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,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的农产品;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。
三、农贸市场开办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,设置农产品检测室,配备必要地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,对上市农产品质量情况进行监测。
四、农贸市场开办单位应当根据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和季节变化,及时制定检测工作计划,规范和调整检测的品种、数量、批次。检测人员要及时记录检测结果,完善检测工作台账。
五、农贸市场开办单位应当将每天对农产品的质量检测情况通过宣传栏、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进行公示。
六、农贸市场开办单位发现不合格农产品,应当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,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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